欢迎光临,现在是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号楼A座5楼
邮编:362000
电话/传真:0595-22512788
手机:13808527615
E-mail:1031288802@qq.com
网址:www.hhjsgs.com
【转】关于做好2018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5/24 |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2日、3日举行,全省共有80706人报考,设福州、厦门等10个考区46个考点,考试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人〔2018〕1号)精神,为提高广大考生诚信考试的自觉性,确保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现将做好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督导。各考区考试组织机构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对考生多、管理松散的考场,要加强指导与督促,确保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本单位参考人员考风考纪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将执业资格考试的政策、纪律和规定在本单位参考人员中广泛深入地宣传,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文明参考,诚信参考,不组织、不参与并自觉抵制高科技作弊等违法犯罪活动,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三、要强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修正版)已将组织作弊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定性为犯罪行为,各考区要加大宣传警示力度,告诫考生不要以身试法。   四、要强化纪律。各考区考试组织机构应联合公安、经信等有关部门,加强考生身份识别检查和无线电通信监测,维持考场秩序,一旦发现利用通讯工具作弊、夹带和抄袭、扰乱考场秩序、互换试卷答题卡(纸)等违规作弊行为,尤其是群体性作弊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律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应及时报公安机关处理。各考区应严肃考场纪律,杜绝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做到考试公平、公正。   各考区、有关单位在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期间,若有发现重大舞弊苗头和线索的,要及时向省考试组织机构报告。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TAG:

 上一篇:【转】关于规范钢管脚手架计价强化施工安全的通知
 下一篇:【转】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

相关内容

国内建筑钢价节后继续大幅拉高 现象罕见
2012中国摩天城市潜力榜出炉 10年后...
2012年中国建筑学会年会在京隆重召开
全国30个地区开展绿色建筑评价
美国7月份建筑开支环比下降0.9%
第十一届中国建筑企业家论坛10月26日上...
建筑智能升降平台让施工更安全
浅论绿色建筑的环保节能技术
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技术
全国将建100个绿色建筑新区
“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出炉
泉州塔将成为福建省地标建筑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 泉州晚报 |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福建省弘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号楼A座5楼
Powered by 弘惠建设
© 2010-2020, 弘惠建设 Inc 闽ICP备12021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