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号楼A座5楼 |
| 邮编:362000 |
| 电话/传真:0595-22512788 |
| 手机:13808527615 |
| E-mail:1031288802@qq.com |
| 网址:www.hhjsgs.com |
【转】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1/6 |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我部决定于2018年11月12日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可以通过jzgr.mohurd.gov.cn域名访问平台,也可以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主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的“建筑工人”栏目链接访问平台。
二、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本地区平台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时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信息,逐步实现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全覆盖。对于暂未完成平台建设的地区,可暂时使用我部开发建设的平台进行管理。
三、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平台建设,并按照《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接口标准(试行)》(详见附件2)要求于2019年6月30日前实现与全国平台中央数据库的互联共享。要将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平台功能,丰富业务应用,实现本地区范围内数据互联共享,并确保数据的安全、准确、完整、及时。
四、我部将按照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各省(区、市)平台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并对各省(区、市)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各地在平台建设、使用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1.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试行)
2.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接口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6日
TAG: 上一篇:【转】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防御第26号台风“玉兔”的通知
下一篇:【转】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
相关内容
国内建筑钢价节后继续大幅拉高 现象罕见2012中国摩天城市潜力榜出炉 10年后...
2012年中国建筑学会年会在京隆重召开
全国30个地区开展绿色建筑评价
美国7月份建筑开支环比下降0.9%
第十一届中国建筑企业家论坛10月26日上...
建筑智能升降平台让施工更安全
浅论绿色建筑的环保节能技术
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技术
全国将建100个绿色建筑新区
“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出炉
泉州塔将成为福建省地标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