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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5年上半年房建市政项目招标代理成果文件专项检查结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5/10/15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企业管理,根据《泉州市住建行业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泉建筑〔2020〕2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全市房建市政项目招标代理成果文件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对象为在泉执业的243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检查内容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在我市代理的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成果文件。本次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60家企业有符合检查条件的可检项目(详见附件)。从总体检查情况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水平有所提升:较好企业22家,良好企业24家,一般企业11家,欠佳企业2家,较差企业1家。   二、存在问题   (一)共性问题   1.文件执行不到位。部分企业编制的招标文件未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闽建〔2024〕9号)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内容在招标文件中进行规定或约定。   2.费用支付约定不合理。部分企业编制的招标文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与进度款同期支付,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要求。   3.执行过期失效文件。部分企业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执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1〕31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贯彻实施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2〕270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渣土与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两份文件的通知》(泉政办〔2017〕171号)、《进一步规范住建系统土石方运输发包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20〕67号)等过期失效或废止文件。   (二)典型问题   1.未执行过程结算。施工工期1年以上的工程项目,未约定实行施工过程结算,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试行)》(闽建〔2020〕5号)有关规定,如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永春小区(二期)工程项目、福建省卓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理的南安市供电公司备用调度指挥数据中心项目。   2.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福建省坤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英林镇英林中心小学岩头山边坡支护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设置不符合《关于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8〕37号)有关要求。   3.公告或公示信息未按要求签名。答疑文件、更正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未经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违反《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第十条的规定,如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安溪县龙门镇茭白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二期)—1#研发中心项目。   4.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一是招标控制价未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闽建〔2024〕9号)有关规定,如厦门翔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代理的晋江市磁灶镇双龙路岛桥路口改造工程项目。二是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时间、答疑澄清文件备案时间存在超期情形,违反《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规定,如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后埔片区改造市政道路工程-大兴街(港湾街至经八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项目。三是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项目,未提供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违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3〕53号)的规定,如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丰2023—7号地块施工图设计(二次招标)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文件宣贯。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编制常见问题及规范性文件汇编》《2024年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成果文件问题和相关文件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宣传册)》等文件宣贯指导,不断提高我市招标代理企业服务水平。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及时责令改正,严厉打击招标代理企业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代理企业成果文件专项检查情况将在市住建局官网、市本级审批服务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发布,支持招标人择优选择编制水平高的招标代理企业。   (三)加强问题整改。对成果文件检查成绩靠后且在70分及以下的福建省卓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项目所在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法人进行约谈,并在中介超市曝光。各受检招标代理企业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项目所在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整改到位并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整改反馈情况报送至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交通科研楼A栋702室,联系电话:0595-22178932,如邮寄应用邮政EMS快递)。   附件:2025年上半年招标代理企业成果文件专项检查情况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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